幼儿园回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
安居区阳光幼儿园(原安居中心幼儿园)一位刘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个事情的确发生在她们幼儿园。两个发生冲突的小孩就读于幼儿园的小班,都是两岁多的孩子。事发当天,那时候是做早操的时间。他们所在班级的两位老师带领大部分幼儿外出做早操,只剩一位保育员与个别孩子在教室内,“显示9点03分的时候,保育员离开了教室一下,9点06分的时候另一教师进入教室,发现了这个情况,就立即把两个小孩抱开。 萱萱当天带了一个口罩,另一个孩子为了抢口罩把她咬了。”随后,把事情通知了家长前来处理。
刘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作为办学的幼儿园,对此事并不回避,发生这样的情况谁都不想,幼儿园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事负责。家长的确找过我们,但是要我们现在就拿出赔偿我觉得不合理,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判断。”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安居区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对全区的幼儿园展开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幼儿园的平时的办学。”
法律意见
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四川蜀中律师事务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内,并且在上学时间,幼儿园对此负有监管责任。但就事情本身而言,想要获取赔偿需要做司法鉴定,对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程序较为繁琐,对于孩子之间的纠纷,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胡旭阳 实习生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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