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0月16日讯(见习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吴云富)为进一步规范大队执勤执法工作水平,按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临沂市费县大队在着重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大集中培训和岗位监督力度,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的执勤执法行为。
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要求全体在日常执勤执法中,规范用语、交通指挥手势和执法程序,使用新、新规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始终“、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效果。
保持执勤车辆车容整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上岗前要检查车辆的车容车貌,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静态执勤时,车辆摆放在不得有碍交通的地点,车头朝向来车方向,横向停放车辆;巡逻执勤时,穿着反光背心,警灯,警报器和喊话筒,按保持车速和车距,带头遵守车道通行规则,按车道行驶。
严格执法程序。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先,使用规范用语,严格执行《道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和《交通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具法律文书,做到文明执法,主动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遵守交通法规。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对驾驶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不能一罚了事。要求每个既要依事,又要讲究人性化。
强化面管理,提高管事率。重点查处涉牌涉证、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停车、故障停车不设置标志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降低可预防通事故隐患,全力预防交通事故。
严格执法。对超速行驶、超载运输、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认定上,要提高意识,看重法律依据,必须经过测量和检验,依照书面检测结果进行处罚,严禁目测或依照当事人的口供进行处罚。在执法过程中,要求取证并存档。
注重开展便民服务。要求全体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廉洁”核心价值观,对广大人民群众热情服务,杜绝“冷、硬、横、推”,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执勤执法中,要认真对待当事人的咨询,给予明确解答,同时,在人民群众遇有困难时,要积极主动予以帮助,现场力解决的,要积极协助联络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在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强化自身执法检查力度的基础上,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处罚运作过程的监督。该大队对社会公开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信箱,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用社会的力量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