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立法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杨卫泽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问效谈了自己的看法。杨卫泽认为,社会管理一定要学会依理,但依理首先要有法可依。现在社会上还是存在着有法不依的情况。“遇到打打招呼,或者是遇到难题就往后缩,是不依事的典型。”
打招呼就办?法律不只针对普通百姓
杨卫泽举了查处违章停车的例子,他谈到一些执法部门反映在查处时经常发现违章车辆是省级机关单位的车,“处长或者副处长车乱停乱靠,好像就不能碰,那你是管谁呢?那你觉着法律就是对着普通老百姓?”
杨卫泽还谈到,比如说很多违章建筑的所有人找相关单位来打招呼,“这种情况,因为打招呼或者一有来头就可以不依理?”
杨卫泽表示,经济活动也是这样,无论是哪个单位,无论有多大,都要依理。“讲到立法工作,我们现在有一些法律是空白,有一些原有的法律不太适应,还有一些法律,法律和法律之间不太协调,需要我们来协调。我们要学会更多地依靠法律,来我们南京的经济社会秩序。”杨卫泽说。
地方性法规可根据南京实际情况来制定
谈到地方性的法规如何实施到位产生实效,杨卫泽表示,配套性的和实时性的法律要实施到位,就要根据南京实际的情况来制定,修订的法律也需要一些突破,杨卫泽表示,所谓“突破”就是其他法律没有限定的。
杨卫泽以渣土车超速如何来执法举了一个例子,他表示,对于渣土车违规超速,南京现在可以利用卫星定位来知道它的轨迹和速度。“能不能用这个来作为执法的依据?”杨卫泽认为,若一些上级部门没有不能用GPS来作为执法依据,那么南京也可以采取相关的立法,尝试用GPS定位情况来做执法依据。
“这本身常科学的技术手段,用来作为渣土车超速的执法依据,为什么不行?有些新的观念,只要其他法律不抵触就可以,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才是有效果的。”杨卫泽说。
不能变相增加行政审批 更不能只批不管
杨卫泽还表示,一方面每年在削减行政审批,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有时候反而悄悄地在增加行政审批。“我们要学会用市场监管的方式,而不是用审批的方式来管理我们的经济。我们习惯于审批,审批完了以后是不是按照审批来执行呢?他不管,我审批批你,这个地方建400平方米,最后建成了500平方米,他也不管,我批这个地方只能搞20米,最后搞了20公里他也不管。”
杨卫泽认为,立法过程中要避免增加行政许可。“实施法律和制定法律同等重要,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另一方面要重视法律的实施,否则法律就变成了一纸空文,你费了很多劲,调用了很多人力物力去制定法律,最后不执行,部门和个人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性、法律的公信力。”
“我认为各部门要加规实施的力度,作为,要加大执法监督权,甚至要拿出更大的力度,来加强执法的力度,来所有的法律能够真正实施到位。”杨卫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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