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京市常委会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即首次建立由24件项目组成的立法项目库,同时还公布了南京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其中2014年安排审议的项目有7件。涉及百姓比较关注的轨道交通、大气污染防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保障性住房等。而民办教育、生活垃圾处理等则被纳入了立法项目库。
【发布了哪些立法规划?】
南京市常委会发布2013-2017年立法规划
地铁逃票会不会纳入“诚信”、怎样应对“十面霾伏”等大气污染问题已被列入南京市常委会明年立法计划。此外,食品安全、旅游市场管理、控制吸烟等等,也列入了2015-2017年的立法计划中。
昨天,南京市常委会公布了2013-2017年立法规划,共27件。其中安排制定项目18件、修改项目9件。2013年安排了5件,2014年安排了7件,2015-2017年安排了15件。后三年的实施项目时间并没有明确,待制定年度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决定。
此外,立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可以通过年度立法计划对规划项目做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立法将做哪些调整?】
突出立法为民 体现南京地方特色
一是突出立法为民,关注社会领域立法,优先安排事关群众衣食住行方面的项目。包括燃气管理条例、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共8件。二是围绕城市建设管理,确定了包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共10件。三是体现地方特色,围绕资源和着力打造南京市历史文化名片确定的立法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墙管理办法等,共6件。
这些条例为什么或需要修改和新制定?比如《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据介绍,因为南京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青奥会举办期间对城市通行运输能力要求高,目前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制定《南京市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是因为2005年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监管存在法规空缺。立法有利于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工程质量,从源头防治和治理。
【立法后如何评估?】
今后南京高校、社会团体可参与立法评估
地方性的法规制定后,如何评估其制定的质量和实施的效果?在昨天公布的《南京市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中记者看到,今后南京市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进行部分事项或者全部事项的评估工作。此外,《评估办法》中还常委会应当引导、鼓励和支持参与立法后评估。常委会应当在其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媒介上公布被评估法规全文和评估事项等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等方式提出意见和。
及时回应,主动与对话沟通
从明年起,有关法律实施单位和南京市法制办要分别按照《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向南京市常委会报告年度法规实施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并要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和社会监督。据介绍,南京将建立常态的舆情分析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主动与对话沟通,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82部现行地方法规明年起“问效”
据了解,今后,南京市常委会将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问效”,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本届南京市常委会制定了《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要求各法规实施单位每年年底向南京市常委会书面报告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南京市常委会对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据介绍,通过对南京现行有效的82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督,将确保地方性法规发挥应有作用。据了解,明年1月1日起,这一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