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2日消息(记者史瑞丽)从海南省五届二次会议上获悉,2013年,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2件,任免工作人员243人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2件,听取审议省人民及其部门、省高级、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项,检查和督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1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15件、368件,任免工作人员243人次。
2013年,常委会把办理代表议案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大事来抓,在确定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时,充分体现代表议案所表达的意志,省五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5件议案有7件已列入省五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交办和督办368件代表,306件已经得到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代表议案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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