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海南省教育厅决定3月在全省各中小学开展一次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以推进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校为单位进行,时间从3月1日—30日。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举办一次新学期师生法制安全教育,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到校对师生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各学校活动可分批进行,参加人数要达到百分之85%以上。同时,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次法制安全知识测试,内容为上下学和校园内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包括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意外事故、踩踏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常识。
此外,各学校要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活动,要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悬挂宣传,集中宣传法制安全知识。要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营造安全、的校园氛围。(记者 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