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整治力度。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深入开展域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治理公两侧“脏、乱、差”行为,优化公通行;严格公红线管理,加大公侵权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公两侧建筑红线内违法建筑、平交道口、擅自设置非公标志、损坏公及其设施、私伐行道树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