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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法规郑州市实行清真食品管理执法委托解决特殊区域清真食品管理执法难问题
  •   为了解决郑东新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清真食品管理执法难问题,使全市清真食品集中检查整顿工作不留死角,根据市有关及《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郑州市民委多次组织相关县(市、区)和开发区召开协调会议,最终达成一见,并起草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金水区民族教局、管城回族区民族教局将原金水区、管城回族区管辖区域内清真牌证的核准发放权委托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新郑市民族教局、中牟县民族教局将原新郑市、中牟县管辖区域内清真牌证的核准发放权委托给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实施。被委托方将以委托方的名义,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序、条件、时限在委托权限内开展清真牌证的核准发放工作。

      7月4日,郑州市民委组织部分县(市、区)民族教局及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举行了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委托集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