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占文平 通讯员 陈桃源 报道 广州市法制办昨日发布公告,面向征求对广州市2014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意见和,可于7月25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
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汇总梳理出6个正式项目(力争2014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3个预备项目(名单另附)。可对初步拟定的立法计划提出意见,也可另行提出立法项目的,并说明立法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理由。
今年5月,市常委会曾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市201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意见征集截至7月15日。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二者并不矛盾,这19个项目是法制办主动收集各部门意见形成的方案,本次意见征集完后还要报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由市作为方案报市最终确定。
正式项目(6项)
1.广州历史文化名城条例(修订)2.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修订)3.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4.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5.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6.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实施办法
预备项目(13项)
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广州市供用电条例
3.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4.广州市港航管理条例
5.广州市传染病防治
6.广州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
7.广州市消防条例8.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9.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10.广州市社会工作条例
11.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条例12.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
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反馈意见途径
1.登录广州市人民法制办公室(),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广州前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
3.传真号码:;4.电子邮箱:。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原标题:明年立哪些法规?邀您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