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团体提出的普选方案,港区前常委曾宪梓今天(星期五)表示,的选举要符合基本法的,同时要与的法规保持一致,这两点提出其他方案,在他看来没有必要。
曾宪梓:“方案有很多,不过都要像我讲的,要符合两个。一个是基本法,一个是常委会。离开提出其他方案,我觉得没有什么必要。大家的意见,我相信各个界别有不同意见,希望大家集中考虑下我们接下来怎么样确立共识,怎样使2017年的行政长官普选能够成功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