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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部地方性法规遏制污染 大有改善2013年9月27日法律法规
  •   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良好达到了16天;9月9日,一名市民在猪龙河张店区华光附近河段捞起了一条大鲇鱼。天蓝了,水清了,可以说近几年来质量大有改善,而这背后都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支撑,那就是法律利剑。

      从1993年至今,出台了多部地方性法规。记者选取了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3部法规,希望通过它们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展现这些年来的巨大变化。

      9月13日17:20许,记者来到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曹三村,村头竖着的一根烟囱着村里这些年来的变化,之前,在这根烟囱的周围集中了大大小小好几家水泥厂。

      对于过去村里的,该村64岁的曹大爷想想都觉得好笑,他对记者说:“那时候进地里掰玉米,走一圈出来就都认不出谁是谁了,满脸都是灰。”

      据悉,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该街道办辖区陆续建成了11家水泥厂,多年的式开采严重了辖区的生态。

      9月13日,在曹三村村头,水泥厂遗留下来的烟囱下,村民在边种植的棉花已经开花,雪白的棉花就是改善的。

      遏制污染 频亮剑

      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紧扣民生、紧展进行了立法实践,在促进和谐发展、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像关停水泥厂这样的决策,《市工业窑炉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于照春介绍,是一个重工业城市,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导致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其中工业窑炉就是重污染行业之一。

      2003年6月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市工业窑炉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了化轨道。

      该《办法》实施10年以来,累计完成窑炉治理2238条(台),年减少耗煤量45.6万吨,减少烟尘排放4.5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2万吨。“该办法的实施了市2009年、2012年获得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一等。”于照春说。

      记者了解到,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还有一部法规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那就是2005年1月1日实施的《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的左静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建筑工地大都使用预拌混凝土,“市对散装水泥管理进行立法8年来,减少因包装、搬运和拆袋使用环节进入大气的粉尘排放402.9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97.13万吨。”

      孝妇河里碧水流

      今年33岁的孟先生是博山人,他小时候经常到孝妇河里游泳、摸鱼。然而,由于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各种污染物被排入孝妇河,孝妇河一度变成了“排污沟”。

      1993年11月18日,市常委会颁布施行了《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从而使孝妇河治理有了法律依据。

      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说,这部法律实施后,博山区马上出台了治理方案,确定了45个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老污染源连根拔掉,新污染源绝不再生,连续几年全区拒批20多家污染项目,新上项目中没有一个污染项目。

      据统计,“九五”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治理水污染投资5亿元,新建污染治理设施478台(套),每年可削减COD排放量近17万吨。相比1995年,200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减少了793万吨。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强化了对建设项目的污染控制和节水措施。在项目审批上实行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先后拒批耗能高、污染重的项目28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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