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时期的结婚证和离婚证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都很好奇吧,近日,安庆市岳西县文物局在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就征集了到一张建国初期的结婚证和离婚证。
这张结婚证为宣纸材质,长27厘米,宽15厘米,签发于1952年,油印红色字体,空白处用蓝笔手工书写,均为繁体字。附有岳西县人民印章,属于男方执有。而这张离婚证也是宣纸材质,手工刻字印刷,属原店前河区签发,签发于1951年。两张证书上的婚约人都是该县店前人。当时新中国刚刚建立不久,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于1950年5月1日。
(采访岳西县文物局储磊: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使得我们岳西人民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不再受很多封建的思想所,摆脱了很多,同时文明、法制。)
《婚姻法》主张男女平等、婚姻。对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消除移风易俗,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两张证书年代虽并不久远,然而作为一个地方的文明发展和文化变迁的证物,具有较高的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价值。
(采访岳西县文物局储磊:结婚证和离婚证的同时发现,对我们岳西的历史文化,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研究,是有很重要的价值。)
安庆特约记者王淼、余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