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2月20日电(记者 郭熙婵)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体制催生了庞大的城市农民工群体,而农民工进城务工所带来的变化,也深深影响着其婚姻生活。此间专家20日根据一项问卷调查指出,“农民工夫妻分居、家庭离散给婚姻生活质量带来负效应。”
福州市委党校去年组织课题组在农民工流动量大的福州、宁波两地进行了“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及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放调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36份(福州475份、宁波461份)。当天,福州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副主任薛菁教授透过此间发布了此项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农民工中,40%的农民工夫妻分居两地,电话沟通是他们日常联系的主要手段,每月平均电话费为75元人民币,沟通内容多以“子女为主”、“家庭琐事”为主;在“多长过一次性生活”的问题中,回答“约一周一次”、“半年或更长”的占六成多,而“家庭经济”成为婚姻生活中最担心的问题。
薛菁分析,农民工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沟通与关心是常态,但夫妻分居、家庭离散还是给婚姻生活质量带来了负效应,如留守儿童、性压抑等问题。特别是,性压抑问题造成已婚夫妇之间的情感缺失、缺位,导致家庭出现裂痕,婚外性行为频现。
调查还发现,农民进城后,由于经济的改善和城市现代生活的熏陶,婚恋观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择偶标准上,当今农民工更加注重因素,对共同语言的要求更高;在择偶对象上,63%的调查对象选择了“在同一城市的人”,女性在这一选项上的比例更是高达96%。
薛菁认为,因为农民工职业流动性强、工作时间长、交往圈子小,一起工作的人和老乡成为择偶的首选对象。
调查结果也表明,农民外出打工未对婚姻生活产生大的影响,年龄、受教育程度、恋爱时间、月收入、加班频率、配偶是否同住、子女数是影响农民工婚姻生活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恋爱时间越长、月收入越高、加班频率越低、配偶同住、有子女且数量合适,农民工对婚姻生活满意度则越高。
薛菁据此提出,提高农民工婚姻生活质量,除了靠当事人的努力外,引导、社会关心、企业关怀等外部的支持也很重要。
她认为,应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有时间享受“天伦之乐”;关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以农民工居住地的社区为主,工作地的企业为辅,加强文明教育,引导农民工以健康向上的心态应对婚姻生活中的困难,减少同居、婚外恋等不正常的婚姻现象;用人单位也应尊重农民工正常的生理、心理需求,尽力为农民工创造与家人沟通、团聚的机会和条件,如为农民工提供夫妻房、建农民工公寓等,保障已婚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当天,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透露,2013年,中国农民工总量达2.69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农民工收入已经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