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亮 绘
黄某受雇进行婚姻调查,是一名“私家侦探”,从业已有两、三年。机关在其手提电脑中查获53条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内容涉及个人身份信息、航班信息、宾馆入住记录、银行信用记录等。近日,闵行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2011年12月,黄某开始调查一桩婚外情,为获得信息来源,他在QQ上发送了一条购买被调查人隐私信息的内容。不久,机关通过网络技术侦破此案。讯问来源时,黄某直言不讳“均是从他人处购买的”,而这些信息的去处是其雇主。从中,黄某通过加价出售获利8000元。
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