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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委托鄂州市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
  •   鄂州新闻网消息(记者何芬 通讯员万礼)市和市中级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委托调解的原则、范围、要求等作出了具体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及民事审判工作互动的有效衔接。《意见》明确,可以委托相应的街道、乡镇等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委托调解的范围包括婚姻家庭类纠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继承、收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买卖、民间借贷、一般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其他适合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等九类纠纷。《意见》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上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未达成或协议无效、被撤销,或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的,法院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责任编辑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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