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中华人民国的律师,指在我国律师协会登记,参加固定的律师机构工作,具有中国律师身份的人。在国外的中国人,包括有中国国籍的华侨,或者港澳,即使是从事律师业务,也不能被看作是中国律师。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是因为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在本国领域内适用,不能延伸于国外。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也不允许外国的司法制度在其领域内本国司法制度。我国不允许外国律师在我国进行诉讼代理活动,是国家主权和司法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