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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民起诉光大及所 民事索赔或达27亿民事委托
  •   资料图供图

      阅读提示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广州一位股民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所”),要求法院判令两者共同赔偿损失7万元。记者获悉,8月30日当晚开始,各个从事证券相关诉讼的律师都陆续收到来自投资者的委托要求。知名证券法律师宋一欣的邮箱不断收到相关投资者的登记邮件,“粗略计算至少有几十封。”

      因“乌龙指”损失7万

      递交诉状的股民郭先生今年40岁,家住广州洛浦街,长期从事股票交易活动,并在所有自己的证券账户卡。郭先生起诉说,8月16日上午,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引发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该异常交易事发后,所没有采取临时停市措施。当天上午11时59分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又向否认“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

      郭先生称,这种情况下,他误以为存在重大利好消息,便在当天下午开市后,迅速高位买进数只股票。而上述自己高位买进的股票在当天收市时已全部回落至低位,直至他将股票卖出,共损失7万元。

      郭先生的代理律师叶小雷向番禺区法院递交了诉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审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法院将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民事索赔或达27亿元

      对于民事赔偿,证监会也表明了立场,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证监会表示,“乌龙指”事发后至上午收盘前25分钟内,交易行为不认定为“内幕交易”。但上午收盘后,公司查明原因经集体决策,在下午开盘后至其公开披露已查清的原因前,继续进行卖空交易,这段时间内属“内幕交易”。

      目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开始行动。记者从多名证券律师处获悉,他们手中收到的来自投资者的诉讼材料显示,失过亿的也失几万元的。宋一欣律师指出,从目前看,认定时间区间应为从8月16日“乌龙指”发生当日11时05分后,至当日14时45分光大证券公告,“在此区间买股,目前已卖股并产生亏损的;在区间内买股,一直持有并亏损的;在区间内,发生期指买卖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申请索赔。”据粗略测算,光大证券可能将面临最高达27亿元的索赔额度。

      证监会发言人透露,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及时补偿投资者的有效机制,但前提是需要券商主动提出有关方案,目前光大证券未提出有关补偿的后续措施。

      光大集团设立补偿基金

      有关方面曾尝试与光大证券大股东光大集团沟通,希望光大集团主动提出设立专项投资者补偿基金,对因“8·16”事件利益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但光大集团最终了该。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光大集团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对集团否决设立补偿基金一事不清楚,但会将记者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如有消息将第一时间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光大集团还未回应。

      “此次事件的行为主体是光大证券,光大集团不直接参与光大证券的经营,主观上没有犯错,在上大股东没有赔付的责任和义务。”有知情人士表示,光大集团设立专项的投资者补偿基金在上没有问题。

      原标题:股民起诉光大及所民事索赔或达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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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网

      作者: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