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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上海委托调解民事纠纷一万余件—民事委托
  •   中国法院网讯(高远)在5月30日上海市高级和上海市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浦东新区浦南医院负责人结合一起医患纠纷的成功调解,动情地对记者说:委托调解不仅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成本,更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员争创和谐社会的决心。

      据悉,近年来,上海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紧密合作,积极推进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全市法院共指导和委托调解民事纠纷件,调解成功7449件,成功率达72.54%。今年一季度,又委托调解4807件,调解成功3142件。

      自从2003年长宁法院和长宁率先尝试在法院办公场所设置人民调解窗口以来,上海法院一直着力探索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形成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多元化的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均已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上海各级法院逐步建立了“有案指导和无案指导、就地指导和书面指导、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窗口指导和随案指导、协助指导和主动指导、以点带面指导和以面促点指导相结合”的指导工作新机制,从2006年到今年一季度,共培训人民调解员近万人次。

      此外,上海法院还以委托人民调解为基础,拓展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海高院积极与市律师协会协商,构建律师参与民商事纠纷的调解机制,并主动承担了医患纠纷专门调解机制、劳动争议专门调解机制等课题研究。在日常的诉讼调解工作中,上海法院面向社会邀请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派员参与诉讼调解,委托工商联对纠纷进行调解,组织案件双方代理律师和解等,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合力化解纠纷,形成了在主导下,诉讼调解与其他多种调解方式更加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就地衔接,共同致力于平和化解纠纷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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