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谨发表以下意见:
1、为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和荣生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分别向凤翔海源和荣生电子提供3,500 万元和2,000万
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2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
行,定价合理,没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3、同意公司为凤翔海源和荣生电子提供委托贷款。
董事:成志明 林素芬 秦霞
2014 年 1 月 10 日
中金在线推出微行情服务啦!关注中金在线微信,您可以随时随地发送股票名称、简拼或代码,1秒便可查到最新行情;发送黄金、白银、利率查询贵金属报价和基准利率。快试试吧!
微信关注方法:1.扫描左侧二维码;2.搜索中金在线(cnfol-com)关注中金在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