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梅山江商务楼 A 区、 B 区建设 工程 委托中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下列委托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绍兴市 梅山江商务楼 A 区、 B 区建设 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
2.7招标估算价: 113.2265万元(招标代理费以估算工程费用 64635万元为基数并按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的 56%估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估算工程费用 64635万元为基数并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标准的 65%估算)。
2.8中介服务费投标报价上下限: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收费均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降低中标金额在 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 [2011]534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为计价依据。评标基准价:招标代理费基准价按标准收费的56%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基准价按标准收费的65%计取;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的 -10% 10% (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进行浮动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场地使用费、专家费等( 注:还包括本次招标代理招标的场地使用费、专家费、交易服务费)。
2.9完成时间: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至 2014 年 6 月 4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金 贰万元 ,投标金在领取( 报名截止前 )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金缴入账户: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1110001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00023663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金。
6 、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5合同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28天内,在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所有招标资料后,工程招标代理费一次性付清 (分阶段招标的按阶段预付,在所有招标工作结束后结清),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费用在施工单位中标后三个月内对标底无时付清。
6.6要求及处罚
②中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标底正确率原则上应达到 97%以上,否则扣除该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费的 20%。中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标底正确率虽然达到 97%及以上,但项目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引起的单项造价增加超过 10万元及以上的,扣除该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费的 10%,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引起的单项造价增加超过 20万元及以上的,扣除该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费的 20%。
③ 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延迟在 3天及以上的,扣该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用的 10%,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延迟在 10天及以上的,扣该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用的 20%,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