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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财经委和交通运输厅联合举行《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   9月28日,山西省财经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省财经委主任委员平,副厅长袁清茂参加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会上,省财经委主任委员平介绍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并对贯彻实施好该条例提出了要求。平指出,《条例》的制定是山西省交通运输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山西城市公共客运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平强调,贯彻落实《条例》在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各有关部门、新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都要给予大力支持,履行应尽的责任。

      袁清茂介绍了《条例》的主要特点和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他指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法为民的观念,严格依照《条例》的原则和程序,行使,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事,不断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他指出,一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二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三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四要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指导。

      袁清茂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交优先发展的社会氛围,努力推进全省公共交通事业优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公共交通服务和保障工作。

      5月28日,省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从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服务、安全与应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个方面涵盖了城市公共客运运营发展的方方面面。《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公共客运健康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来源山西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