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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3”特大洪灾泸州市林业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达2.59亿元
  •     7月28日,四川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骆建国一行在泸州市林业局局长余泽华、副局长叶志国的陪同下,到纳溪区白节镇实地查看“7.23”特大洪灾林 业灾情。在实地查看现场,听取了有关汇报后,骆建国总工对泸州林业系统抗洪抢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他要求林业部门 要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和具体受灾地块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抗灾救灾措施,及时组织排涝和水毁设施的修复,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据初步统计,“7.23雪松”特大洪灾泸州市林业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达2.59亿元,其中:苗圃受灾面积365.2公顷,受灾苗木1039.3万株,直接经 济损失5092万元;受灾林地面积7153.7公顷(其中竹林3080公顷),木材13800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249万元;损毁房屋83100平方 米,直接经济损失4464万元;损毁林区公路1706公里,直接经济损失7062万元。全市各区县林业系统分别不同程度受灾,其中灾情较重的是叙永县、合 江县、纳溪区和泸县,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9767万元、8034万元、2950万元和2250万大叶女贞元。灾害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下,全市林业系统采取得力措施,坚持抗灾自救,减少灾害损失。一是行动迅速。各级林业部门按照党委、政府安排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抗洪救灾工作,第一时间奔赴 洪灾现场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二是深入基层。市林业局及时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基层现场,查看了解项目灾情,开展灾情情况统计。三是争取支持。为切实争取上级最 大支持,市林业局迅速汇总灾情,加强与市应急办数据协调,及时将泸州市灾情数据、图片等资料向省林业厅汇报反映,争分夺马褂木秒地争取上级救灾项目、资金支持。 四是降低损失。市县及时组织编制林业生产自救方案,指导抗灾救灾,提高抗灾救灾成效,尽快恢复林业正常生产,确保林业重点项目建设质量不降、面积不减,将 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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