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明
不久前,市民陈先生看到一则招聘广告,称某侦探社要招调查员,派往、大连等地工作,待遇优厚。当天,陈依据的联系方式,找到了香坊区的这家侦探社。
侦探社赵姓负责人接待了陈,称侦探社在有培训,应聘人员必须到那里接
受培训,培训时间7天,合格方可上岗,派驻国内大城市从事调查工作。第二天,陈和另外4名应聘人员每人垫上60元钱费,在侦探社的人带领下,乘车于当天下午赶到了。
培训设在当地的一家招待所。抵达后,侦探社人员向陈等5人索要1000元钱,称这笔钱是的使用押金。由于侦探社事先无此说法,陈等5人交纳这笔钱。随后,陈发现这里还有10多名先期培训人员,其中不少人交了设备抵押金,培训10多天仍未得到工作,这些人正吵着要离开这里。
私底下,陈得知这里培训内容非常苦,应聘人员每天早上5时起床,集合后进行10公里拉练跑,整个白天都正步走、齐步走等队列内容,晚上是听人讲如何进行产品打假等,直到夜里12时才被允许休息。有些应聘人员不堪,自动退出培训回了家;有些应聘人员身上已没有钱,留在这里等待。
意识到上了当,陈和同来应聘人员提出回去,并向侦探社要往返的费,因为在离开市前,侦探社负责人不仅承诺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还承诺负担来回车费。但直到第二天,侦探社也没有兑现这个承诺,无奈之下,陈等人只好自己买票乘车返回。
就在陈回哈前,不少先期培训的应聘人员也都相继自行离开。
(“新闻110”线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