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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侦探设备成都商场设备摆起卖几乎都是“三无”产品
  •   设备

      近日,“上海门”炒得沸沸扬扬,涉嫌的被处罚,靠手段取证的爆料人则受到网友“膜拜”。一时间,成了“功臣”,让普通人手段更加丰富,但也不免增加了个人对隐私泄漏的担忧。

      天府早报记者日前走访了成都跳伞塔附近的数码市场,发现多种造型各异的设备在公开销售。对此,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备能否公开销售,工商暂时没有明确。律师则提醒,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他人隐私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调查

      销售 设备摆起卖 “每天都有人买”

      前日上午10时许,天府早报记者来到成都电子产品销售最为集中的一环南四段。在一家专门出售设备的临街商铺,当记者询问是否有针孔式摄像机时,工作人员立即表示:“我们店里没有,好像不允许公开销售。”不过他透露说,“对面的东华电脑城里应该有卖。”

      来到东华电脑城,一柜台“微型摄像机”的纸牌很是醒目。女老板见有人询问,爽快地拿出了3款不同样式的设备:电摩钥匙样式、纽扣样式以及汽车钥匙样式。“这个就是摄像机的镜头,做成了一枚纽扣的样式。”指着摄像机上突起的部分,女老板主动介绍起来,“把它缝在衣服内侧,将镜头从扣眼里露出来,悄悄按下开关就可以拍摄了。”

      而汽车钥匙样式的摄像机,乍一看就是一把普通的汽车钥匙。摄像头位于钥匙一端的中间,口径很小,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平常车钥匙表面的解锁、上锁等按键,在这里被当成视频的键、暂停键以及快门来用。钥匙打开后,USB接口和内存卡槽便会露出来。“这些微型摄像机通过USB接口和充电器就可以充电了,一般内存4G的机,充一次电可拍摄2个小时”女老板介绍道,电摩钥匙样式的售价85元,其它两种都是100多元,“都很便宜,每天都有人买。”

      品牌 几乎都是“三无”品 网购销售火爆

      在另一摊位,一块写着“微型摄像”的纸牌也很醒目,这里还有手表、U盘和钢笔样式的设备。老板拿着手表摄影机现场拍了一段视频,随后连上电脑,可见拍摄的画面非常清晰。不过,当记者询问手表式摄像机是什么品牌时,该老板一摆手:“这些东西都不打牌子,出问题不能用,你直接拿过来找我就行了。”

      记者先后询问了东华电脑城的数十家店铺以及附近某数码卖场的四五家柜台,都能轻易买到这类秘拍设备。除了最为常见的钥匙、纽扣、钢笔样式外,也可找到与“上海门”中爆料人使用的类似的眼镜样式微型摄像机。一名经营数码产品的老板说:“我们这还有放在头发上的摄像机,只有米粒大小。不过价格有点贵,要5000多元。”

      但这些公开售卖的设备几乎都无品牌、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当记者询问使用秘拍设备是否会别人隐私时,有店主称,“我们只管卖机器,顾客买去拍什么,我们管不着。”

      随后,记者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用“针孔式摄像机”、“纽扣式摄像机”进行搜索,显示结果均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但以“取证设备”、“笔”、“手表”等关键词搜索时,都能搜索出大量的秘拍设备,销售靠前的某笔,8月的交易额就有475笔。

      众说不一

      使用者

      是手段,不就不违法

      网上的广告信息显示,成都“私家侦探”公司大多集中在科华北附近。昨日,记者现场走访,却发现大多此类公司已经改换门庭。记者电话联系上一家公司的老板张勇(化名),对方表示自己已经转行,“反正现在不做了,你想听的事,我就跟你讲一些。”

      下午记者见到了张勇。“前几年火,去年开始就不行了。”张勇说,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不少私家侦探公司去年开始转型,“(这一行)的确是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张勇介绍,在私家侦探行当是家常便饭,“我们接得最多的就是抓小三,收集不怎么可能?我们得到的在法庭上也会被认可。”但其表示,“直接到现场抓奸是客户的事”。张勇说,本身是收集的手段,并不违法,“后面的事如果违法,我们也管不了。”

      四川某记者刘宇(化名)说,非正常拍摄是监督类报道中常见的现场拍摄方式,“我在另一个单位工作的时候,卧底到传销组织,如果不,观众也就看不到的传销组织内部情况了。”但之前的后期制作中,为避免他人隐私,被拍摄到的画面上还是会做技术处理,“比如拍到别人脸,就要打上马赛克。”刘宇说,使用隐蔽拍摄手段,是有严格的,“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机”。

      律师

      为而,直接隐私

      四川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俊提醒,在取证过程中使用设备,所取得的录音、资料可被认可,但法使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他人隐私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平时工作中,我们也会用到这种设备,只要是取证,法庭一般都会认可。”俊说,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手段进行监督取证更有必要,“上海门”凸显了这样的有效性,“就算涉及到个人隐私,对国家工作人员的隐私,也会受到。”

      但俊强调,一般来说,用一般器材、偷照的,限于条件,危害不会太大,因此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民事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而为满足或作为、报复的手段,或用来、制作光盘谋利等不正当目的的,直接了的隐私权,将被追责。

      相关法律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非法生产、销售、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工商回应

      “三无”产品将

      对记者调查中发现的情况,成都市工商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所有产品都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信息,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如果查实属于三无产品,我们肯定要进行清查。”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手表式摄像机等设备能否进行公开销售,工商系统方面暂时没有明确。

      而法实施细则:“暗藏式、窃照器材”属于“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部负责。

      网友声音

      中立派

      @iry饼饼:()对公可以,针对个人则不可。

      @虹口青年:可以。但对个人的需要尊重他人与违法无关的隐私。

      支持派

      @houhuai0:对待这些污吏,徇私舞弊之人这种行为虽无正大,但却是捍卫个人权益最好的办法。

      @nuo2008yan:有几个取证能收集到的?

      反对派

      @VDkenny:虽能得到,让事实浮出水面,但手段还是有些不和。

      @的万年青:这种()行为了别人的隐私,只有机关才有侦查权。(天府早报记者吴忧 李航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