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通过秘拍、他人,和网络购买等方式,“私家侦探”李某等人非法获取120名个人信息达余条,同时李某还伪造了居民身份证和律师证用于业务开展……昨日,李某被中山第一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犯伪造证件罪、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自2010年起,李某在中山市东区起湾商业街开办中山市联邦调查事务所,先后聘请周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秘拍、等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周某等人以人民币10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互联网向“一牛”或“恒源”非法购买个人信息。经核算,非法获取约120名个人信息达余条,种类包括身份证信息、户籍信息、通话记录、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手机开户信息、机动车信息、机动车违章记录、航班信息、入住旅店信息、个人信用报告、个人行踪情况等10余种。
其间,被告人李某还伪造一本律师执业证和一张名为“吴和平”的居民身份证用于业务开展。2013年1月14日,将被告人李某等人抓获归案,并在上述事务所和被告人李某驾驶的车内缴获伪造的执业律师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和秘拍设备、器和大量个人信息材料。归案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上述。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并有抓获经过、现场及照片,足以认定。
对此中山市第一认为,被告人李某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伪造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