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高度重视法律宣传工作,组织上山下乡、走村入户送法普法,提高群众司法意识,让法制观念深入。由于法律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该院2014年荣获“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
该院组织深入挂点村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等与群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年来,该院共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屯活动54次,受教育群众达近五万人次。
该院还充分发挥新农村的作用,在化解矛盾纠纷、村屯稳定的过程中帮助培训挂点村屯的普法宣传12人,培养了一支、懂法、用法的专业队伍。
该院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员)的作用,派出普法宣传到小学、中学挂任法制副校长(员),定期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三年来,共上法制课近20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
该院投入12000元专项培训经费,组建“女宣讲团”深入城乡对妇联干部、农村妇女进行培训,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她们的意识和能力。2011年以来,该院共培训妇联干部60人次,村(社区)妇女主任360人次,深入机关、学校、社区、村屯举办妇儿法律、上法制课12次,参加人数8300多人。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充分利用新闻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影响。三年来,该院已在各级种类发表法制宣传2800余篇。该院还制作便系卡,随时发放给群众,便于当事人联系和沟通,及时。
近三年来,该院持续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法制宣传活动,在县城中心德华街摆设法律咨询点,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从营造氛围入手,力破“执行难”问题。开展此项宣传活动旨在力求最大限度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律,改善执行,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活动期间,该院放宣传资料161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30人/次。
该院按照最高关于司法公开的若干,通过庭审观摩、法院日、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提高审判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度,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三年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95件,陪审率100%;邀请代表现场监督随机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摇珠会,为6件需要评估拍卖的财产确定了评估机构;推进审务公开,在该院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法院各项主要活动信息,裁判文书上网388份;组织开展法院“日”活动17次,法庭“日”活动4次;邀请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等社会旁听庭审,并对4件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3件执行案件进行阳光评议;通过中国法院网对9件案件实行全程网络图文直播,通过本院微博直播庭审案件80件;建立舆情导控队伍,对热点案件和社会热点新闻进行正面的引导,微博共转帖337次,评论49次,发表微博1282条,网络评论员转帖、评论18167次,发表微博17764条。
(农春梅 廖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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