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财政部条法司来陕调研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2014-10-25法律法规
  •   10月15日至17日,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许大华一行在陕西就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期间,许司长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县财政部门对《预算法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与省财政厅各相关处室深入座谈的同时,还走访了泾阳等区县,进一步了解基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情况。陕西省财政厅苏新泉副厅长主持座谈会,财政部驻陕专员办参加座谈并发言,陕西省法制办应邀参会。

      财政厅党组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张社年厅长多次要精心准备,从7月份开始,由分管政策法规处工作的苏新泉同志牵头,财政厅政策法规处、预算处负责,国库处、综合处、社保处、企业处等有关处室参与着手准备,结合最新修订内容,又再度进行了多次研究讨论。座谈会上,各级财政部门踊跃发言,充分反映意见,会场气氛热烈。省厅针对条例修订稿提出了21条意见,对29处条款提出了修改。西安市、莲湖区、咸阳市、泾阳县财政局按照调研要求,对涉及地方债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等条款提出了细化和补充意见。此外,咸阳市财政局先行一步,已于前期组织所辖市、县财政干部就新颁布的预算法进行了专题学习,详细对比解读了新预算法修订前后的15个不同,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部署,提早开展了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咸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内控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30条意见。咸阳市超前主动的工作思和做法得到许司长的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许司长积极评价了陕西各级财政部门为调研所做的工作。她说,大家所提意见认真充分,前期是动了脑子的,提的意见很实、很准,对下一步修订工作很有、很有帮助。同时,许司长通过对条例修订稿中相关的答疑,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有关政策。她以案说法,强调各级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许司长指出,各级决策能力不断提高,是确保预算合理安排的前提和,才能有效避免人为造成预算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向做好汇报工作,特别是要将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以提高上级决策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最后,许司长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力度,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易寒审核:秋雨

    延伸内容:
币安app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