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伟本报实习生李豪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似乎不可协调,如何在执法过程中缓和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一直是摆在执法部门工作中的一道难题。
重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在前不久接受巴南区安监局处罚后却道出了不一样的感受。巴南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来到企业发现问题后,不是直接提出处罚,而是先告诉他们违反了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哪一条哪一款的,为什么被罚,罚多少,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并给他们楚不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危害,然后开处理清单。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受处罚更像是一次法制教育课,虽然受处罚了,但我们的心里却很亮堂,觉得自己真的错了,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心甘情愿受罚。”
巴南区安监局执法队队长文绍志介绍,自巴南区开展“执法即普法,管理即宣传”构建大普法的实践活动以来,我们转变了执法,改变了执法方式,严格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
巴南区局长姜莹星告诉记者,巴南着手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的大普法格局。以部门、镇街为主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负责将所面对的工作对象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在执法和管理中普法,在执法和管理中宣传,同时,面向社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