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透视“依法执法”“三无”困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要“理顺执法体制,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记者近期在浙江省采访发现,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体制面临“上无顶层设计、中无执法边界、下无有效执量”的困局,在城市化发展日益加速的当下,综合执法任务更加繁重,尽快破解“三无”困境,是落实依国的重要举措。
顶层立法缺失导致各地“碎片化”
“一城看罢,一言难尽”。在记者采访的一个地级市,过去的“XX市执法局”眼下已经升格并变更名称,成为“XX市委”,但其办公地点并不在市大楼或者集中办公区,而是分散在市中心一条主干道的南北两端。
“一般人找办事,习惯于从乡镇街道、县市区一直找到省城甚至中央部委,但不同,我们再无垂直领导部门。”某市委副主任说,有人因此打趣说“上无爹娘”。
某市委法规处处长介绍说,早在2001年前后,当时中编办、法制办分别就综合执法和集中行政处罚权进行了试点,此后在全国几百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大部分以市容环卫部门为班底组建了执法局。“因为是试点,全国至今没有出台相关法律认可这个机构,通常是每个省各自制订一部条例来赋予法律地位,而且既然是城市综合执法,省里也就没有专门机构统一抓”。
记者了解到,由于缺乏行业法律和相应机构的统一管理,使得“”机构呈现“碎片化”特征,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城市,有的叫“委”,不仅有综合执法职能,还参与行政决策和监管;有的仍叫“执法局”,只保留行政执法的职能。
碎片化还进一步表现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城区、下辖县(市)街道,部门的工作职能仍旧有许多不同,平行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交流比许多其他行政机关少得多。
“虽然大家都叫,但说穿了并不是一家人。”一名委中层干部说。
“综合执法”缺乏边界 变“剩管”
在采访中,不少基层执法队员直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要‘理顺执法体制,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让我们感到的春天就要到来了。”而综观过去10多年工作机制得失,他们认为,当前需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的边界,为下一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打下基础。
“有时候我们内部人打趣,说虽然‘上无亲爹娘’,却有七大姑八大姨等一大帮‘亲戚’。”某市一个局副局长告诉记者,部门日常执法内容涉及、消防、环保、工商、综治等七大部门390多项法规,有1282项具体违法行为。
“从这个层面看,不能说没有依法执法”,这名副局长用双手划了一个“漏斗”告诉记者,其他部门多是拿出自己不愿意啃的“硬骨头”移交给部门,“综合执法”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剩管综合执法”。
采访中,不少人员举例说,比如餐饮业油污废水排放方面,酒店餐饮部门和有一定规模的饭店监管归环保部门管,管的却是一些街头小店、“苍蝇馆子”的排污。
“我们认为,中央提出综合执法的方向是对的,但怎么个‘综’、‘综’到什么程度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进行细化,减少分工时的随意性”,一位委副主任说。在基层,一些执法队甚至还承担过管理计划生育的任务,“这样的事情不该乱‘综’,会法律的严肃性。”
出事总是“临时工”折射执量缺失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执法引发的冲突性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而不少事件在调查后得知,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的往往是“临时工”。
在对市、区、街道部门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各级机构毫不讳言当前执量的薄弱和缺失:记者初步统计,在某市市级层面,2001年部门定编人数是1685人,某区当年定编人数是252人,下属某街道定编是17人。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编制10多年来没有变过,下一步可能还要减少10%的编制。
同时,随着城镇化规模扩大,不得不需要大量招聘协管。临时招聘的协管人员数量大体上是在编人员的2倍以上。比如,某市协管4000多人,下属城区执法局聘用协管400多人,街道聘用协管27人。
据了解,协管人员来源成分比较复杂,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主要是从人才市场招聘或者亲戚朋友介绍进来的,包括工人、农民、暂找不到工作的人等,文化程度多为高中学历。即便是正式编制招来的法律专业人才也寥寥无几。靠仅有的入职前培训,离真正的需求还相差很多。“让不懂法律的人来做执法的事,能确保没有隐患吗?”一位大队长直言。
现实中,由于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措施较为局限,既有群众被执法,也有队员因抗法受伤。据了解,某城区局去年以来已有34名队员因抗法受伤。(记者于佳欣黄深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