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应到指定地点签订采购项目投标金协议或到指定帐户缴纳所投标总额2℅的金,未缴纳投标金的,不得参与投标,缴纳金的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成交后投标金即转为履约金。若未按询价文件履行成交手续的,金概不退还,请各投标商酌情投标。
、具备《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条的基本条件:即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经检察机关审核查询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对与本公告有关的通知,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采购网”、“红河州财政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蒙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四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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