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有星先生受其他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有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和其他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翔药业
股票代码:002099
代表人:杨思卫
董事会秘书:许华青
证券事务代表:蒋如东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100号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信箱: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署日期为 2015年2月1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董事李有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董事的任期自 2013 年7月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3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投资发展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100号投资发展部
收件人:蒋如东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
传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标明“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2015 年2月17日
附件: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有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3、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