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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托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所开发建设之大厦一案行销策划及销售、租赁代理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所委托乙方行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的技大厦为取得项目,已取得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销售、出租。已取得证照包括:“立项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其它与销售、出租有关的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所指退户问题是指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之后发生的退户问题。在乙方代理期间发生的退户问题,如由甲方所造成,则乙方不退回所收取的甲方的代理佣金。如因乙方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付予乙方相应的租金。如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房或违约,则所收客户定金不予返还,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

      第十:甲方负担本案推向市场后的广告及宣传费用,初步预算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该费用中不包含样板间、市中心卖场、工地现场接待中心的设计、装修、施工费用,也不包括卖场中必备的办公、接待用品及设备购置费用,该等费用由甲方另外支付。

      、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与销售、租赁工作有关各项宣传、推广活动,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招聘销售人员。关于销售队伍的组织、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所聘用销售人员的工资和佣金励费用,但不承担电脑、复印机、电话线(不少于条)等销售用办公设备及办公消耗材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