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促进交通一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遵循市场为主、政策引导的基本原则,以城市群为重点区域有序推进,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大城市群跨市域、跨省域的交通一互联互通。
市场引领 统筹兼容存量资源
《意见》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部署,以人为本的,促进交通一健康发展。
在交通一互联互通进程中,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同时,将在法规政策、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引导。
《意见》提出了交通一的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近期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大城市群跨市域、跨省域的交通一互联互通。远期将推动全国各交通运输方式一用,并积极开展与其他行业的互惠互利合作,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和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城市群率先启动 创新服务助力推广
《意见》明确了推进交通一互联互通的重点任务,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分级管理清分结算体系,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中游城市群等条件比较成熟、有内生需求的重点地区,以及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率先启动实施城市间交通一互联互通工程。
《意见》还提出,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措施。其中,将推进交通一投融资体制,通过特许经营、股权融资等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交通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银企合作,创新金融服务,为交通一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意见》同时要求,科学确定交通一运营模式,交通一运营主体单位要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为交通管理决策支持信息,并为社会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融入国家和行业重大战略协同推进
《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将交通一互联互通与推进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公交都市创建等国家和行业重大战略政策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组建成立全国交通一行业协会,为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间搭建权威、高效、畅通的沟通平台。各城市要通过参与、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组织对交通一运营单位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估。
(原标题:各大城市群率先推进交通一-2015年04月新闻-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