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4月22日专电 近日,由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40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观摩活动走进洛阳、平顶山、许昌等地,省直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表示,整体来看,各级各单位在服务型执法建设方面的认识在不断提高,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信心更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效果明显。
从洛阳市地税局依托信息化技术,全力打造“即办快审”新型服务模式,到洛阳市支队建立以执法记录仪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交通管理执法监督系统;从新安县国税局构建预警前置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机制,着力打造“心安服务”新模式,到平顶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全面推行式执法,把教育贯彻于文化执法全过程。各地各部门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开动脑筋、结合实际、紧扣“服务”这一主题,创造性的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模式。
在观摩座谈会上,河南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曹思阳对服务型执法的内涵深有感触,“能不能真正做到服务型执法,关键要看能不能在执法中树立为民执法的、能不能‘革自己的命’、能不能放下部门利益、能不能真正做到简政放权。”
曹思阳说,河南省地税局将在系统内部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经验,推广行政指导案例和式执法,力争在地税系统的所有部门、全部岗位中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全覆盖。
河南省畜牧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涛认为这次观摩活动“很及时,很有必要”。他表示,省畜牧局将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拿出“清单”,明确畜牧部门的,在细节、贴心上下功夫;给出“负面清单”,明确市场主体不该干什么,在指导上、教育上下功夫;理出“责任清单”,明确畜牧部门怎么监管市场主体,在责任落实、内部制约上下功夫。
涛还表示,下一步,省畜牧局在持续抓好涉牧企业“”管理的同时,探索制定涉牧企业“光荣榜”制度,逐步建立涉牧企业征信体系。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常新友对服务型执法的必然性做出解读。服务型执法建设,是执法形势所迫,是为民服务所需。“以往,有的执法人员对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认为执法就是强制和命令,在老百姓眼里‘就是执法的代名词’,执法乱象丛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常新友说,赫勒认为,没有有效的监督,就没有工作的动力。在省法制办的指导下,河南省国税局在税务系统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规则,统一了全省各地市之间、国地税之间的裁量标准,通过“制度+科技”,实现内控机制自动发起、常态运行、内生制约,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风险发生。
河南省法制办副主任王海云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核心是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那种建立在强制、刚性基础上命令与服从、威慑与接受的关系,在交流、互动基础上,建立与参与、合作与共赢的关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石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