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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委托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是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的基本的内容是和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主要需掌握两点:第一,民事诉讼行为;第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民事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行为表现为、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行为,它会引起诉讼上法律后果的发生,并推动着民事诉讼的发展。诉讼行为必然是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与之间的行为。

      在民事诉讼中,判断是否属于诉讼行为的关键在于看行为的对象,诉讼行为的特点是该行为发生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之间。如起诉行为、答辩行为、开庭审理案件的行为、法院通知证人到庭的行为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有些则不属于诉讼行为,如委托代理人的行为;还有一些则属于法院内部行使职权的行为,如汇报案件的行为。

      注意:是否属于诉讼行为的关键在于看行为的对象。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表现为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讼中形成的各种义务关系。有以下特点: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诉讼上的义务关系;

      2、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作为主体的一方,并居主导地位。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虽然各诉讼参与者都参与民事诉讼,但有一方总是,另一方则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还有可能是诉讼中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而且在各个法律关系中,居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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