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朋友投资理财 20万元亏损一空 操盘手将投资款转为借款 投资者索要余款一审获胜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委托朋友帮忙操作黄金理财产品,在先受益的情况下,投资的20万元很快又全部亏损。为此,人高某向李某索要投资款,并将投资款最终转换为借款的形式。但之后,高某仍未拿到所投钱款,遂将李某告上法庭。近日,记者从中院获悉,西固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某返还高某借款10万元。宣判后,李某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高某与李某是朋友,因李某是某银行工作人员的缘故,双方遂商议由李某帮助高某操作黄金理财投资。为此,高某分两次向李某的账户支付225150元,扣除先前李某代还款及收益,高某累计应向李某支付20万元。李某收到上述款项后,用于黄金期货交易但全部亏损。后高某多次催要,李某于2010年7月5日向高某出具借条一张,上载明:李某欠高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但之后,李某始终没有给高某还钱。后西固在李某处追回10万元返还给高某。为了索要剩余的10万元,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10万元。
西固区法院一审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且未经过高某的追认,故应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同时,李某向高某出具借条的行为,使最初代为理财的代理行为为民事借贷行为。李某辩称是受才出具的借条,但因未提交相关的,故法院不予支持。
宣判后,李某向中院提起上诉。(记者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