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账面资金出现短期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授权经营层各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合计人民币肆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的,拟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相关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充分利用好短时闲置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人民币贰亿元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的前提下,投资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中所的投资产品(含各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
2、公司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账面资金出现短期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董事会决定授权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的,拟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相关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经营层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累计在肆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购买以工商银行为主等各银行发行的各类短期理财产品,各期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在约定期限内全额收回,2014年前三季度共计实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3,986,682.99元。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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