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34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5.5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该公司投资的有关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期限:24个月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8.01%
贷款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定付息
贷款方式:信用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通和谐”)拟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向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瀛宏
明”)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5.5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委托
贷款年利率为 8.01%。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下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公司6名
董事会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
3、本次委托贷款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本次委托贷款借款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
情况如下:
2、公司名称: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河沿 68 号 7 号楼 150 室。
5、法人代表:沈建良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
钢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
等销售。
8、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
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
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权,也就是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崇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也就是崇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
股权。两个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5.5 亿元
2、委托贷款用途: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通和谐”)向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委托贷款,为后续有关房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
3、 委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 24 个月
4、 委托贷款年利率:8.01%
5、 资金来源: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同瀛宏
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的资金为该公司的自有资金。
6、 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
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股东大会授权亚通和
谐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委托贷款事宜,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并办理委托贷款等有关手续。
四、 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其目
的为加快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有关房地产项目
的开发进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上海亚通和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不会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之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为 3.02 亿元,(不包含本次亚通和谐对同瀛宏明委托贷款),没
有逾期的金额。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6 日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延伸内容: